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评估内容和方法

第六条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包括合规性评价、有效性评价、重大事项调降评级三个步骤。

合规性评价: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监管部门对相关指标逐项评价打分。

有效性评价:重点考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实际效果,主要关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监管部门在合规性评价基础上对照有效性评价指标进行扣分;对银行保险机构改善公司治理有效性的优秀实践可予以加分。

重大事项调降评级:当机构存在公司治理重大缺陷甚至失灵情况时,监管部门对前两项综合评分及其对应评估等级进行调降,形成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

合规性指标或有效性指标存在的问题连续若干年得不到整改,可视情况加大扣分力度。第二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两倍扣分;第三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四倍扣分,第四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八倍扣分。以此类推。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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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