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是指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状况进行判断、评价和分类,并根据评估结果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