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三章 评估程序和分工第十五条结果反馈由负责监管评估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保监局实施,反馈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