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评估程序和分工

第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按照规定开展公司治理自评估,形成对本机构的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每年1月底前将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监管部门。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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