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三章 评估程序和分工第十一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统筹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各机构监管部门、各银保监局具体实施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