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设置与审批第八条运动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批。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