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运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社会需要的具有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中等体育专业人才。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