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是指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系统体育专项训练和体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运动学校)。 根据体育运动项目的特点和训练需要,运动学校可以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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