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四章 德育与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

运动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规定,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开设德育课、文化基础课和相关专业课,开展运动训练和相关职业技能训练。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应当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运动学校可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课程,编写专业课的校本教材。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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