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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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