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规〔2024〕4号)有关监管评级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