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规〔2024〕4号)有关监管评级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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