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第五条第五条专利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在2010年2月1日以后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该国际申请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章的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