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章 艺术考级机构和考官第七条艺术考级机构是指根据本办法规定取得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的艺术学校、专业艺术团体、专业协会和艺术事业单位。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