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艺术考级活动。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