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考级管理

第二十条

考场内执考考官由艺术考级机构派遣。同一考场内至少应当有1名相关专业的考官。 开展美术专业艺术考级的考级机构在考场内可以只派遣监考人员。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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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