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考级管理第二十条考场内执考考官由艺术考级机构派遣。同一考场内至少应当有1名相关专业的考官。 开展美术专业艺术考级的考级机构在考场内可以只派遣监考人员。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