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章 考级管理第十五条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组织艺术考级前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考级简章内容应当包括开考专业、设点范围、考级时间和地点、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