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艺术考级机构和考官
第十三条
艺术考级考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7年以上专业艺术学习经历或者中级以上(含中级)艺术或者艺术教育专业职称; (二)5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艺术表演、艺术理论研究或艺术教育工作经历; (三)良好的示范、教学指导及鉴赏能力; (四)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 艺术考级考官由艺术考级机构聘任。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艺术考级机构和考官
艺术考级考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7年以上专业艺术学习经历或者中级以上(含中级)艺术或者艺术教育专业职称; (二)5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艺术表演、艺术理论研究或艺术教育工作经历; (三)良好的示范、教学指导及鉴赏能力; (四)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 艺术考级考官由艺术考级机构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