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艺术考级机构和考官第十一条艺术考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有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2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