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保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质量,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