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优抚医院在建设、用地、水电、燃气、供暖、电信等方面依法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优抚医院提供捐助和服务。
优抚医院各项经费应当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优抚医院在建设、用地、水电、燃气、供暖、电信等方面依法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优抚医院提供捐助和服务。
优抚医院各项经费应当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