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优抚医院应当在做好优抚对象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医疗机构职责,发挥自身医疗专业特长,为社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优抚医院应当通过社会服务提升业务能力,改善医疗条件,不断提高医疗和供养水平。制定机关退役军人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