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优抚医院开展巡回医疗活动,积极为院外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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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