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优抚医院开展巡回医疗活动,积极为院外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制定机关退役军人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