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优抚医院针对在院残疾退役军人的残情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医学治疗,探索常见后遗症、并发症的防治方法,促进生理机能恢复,提高残疾退役军人生活质量。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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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