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优抚医院针对在院残疾退役军人的残情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医学治疗,探索常见后遗症、并发症的防治方法,促进生理机能恢复,提高残疾退役军人生活质量。制定机关退役军人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