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总体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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