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应按计划及时足额投入。鼓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