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六条第六条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