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