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品的登记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版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