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承担材料初审等工作。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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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