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运 行
第二十三条
标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计划,通报经费使用情况等。标委会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相关工作。标委会召开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委员。 标委会日常工作的文件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年。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运 行
标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计划,通报经费使用情况等。标委会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相关工作。标委会召开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委员。 标委会日常工作的文件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