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运 行第二十条主任委员负责标委会全面工作,负责签发会议决议、行业标准报批文件等标委会重要文件。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签发会议决议、行业标准报批文件等标委会重要文件。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