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第八条

第二章 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

第八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收到注册登记申请后,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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