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第四十三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活动注册登记的境外单位,拟自行对其制造、安装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无损检验活动的,不需要单独申请无损检验活动注册登记。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