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电监管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供电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罚 则第三十六条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