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监管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三条

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没有能力对其供电区域内的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指定其他供电企业供电。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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