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监管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实施监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公开供电服务信息。供电企业公开信息应当真实、及时、完整。 供电企业应当方便用户查询下列信息: (一)用电报装信息和办理进度; (二)用电投诉处理情况; (三)其他用电信息。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实施监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公开供电服务信息。供电企业公开信息应当真实、及时、完整。 供电企业应当方便用户查询下列信息: (一)用电报装信息和办理进度; (二)用电投诉处理情况; (三)其他用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