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监管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十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行政许可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管。 供电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供电营业区、供电业务许可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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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监管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