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培训机构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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