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船员培训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采用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方式对船员进行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保证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并且使学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学习,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课程适合于选定的目标和训练任务。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船员培训的实施
采用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方式对船员进行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保证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并且使学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学习,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课程适合于选定的目标和训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