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船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船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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