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船员培训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对培训活动如实做好记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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