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八条独立法条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章 核材料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和颁发第八条为保证核材料合法利用和安全,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对核材料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