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六章 核材料衡算第二十条许可证持有单位,根据各自的特点,把核设施划分成材料平衡区,按核材料分类进行衡算,每个平衡区要有完整的帐目,实行独立的材料衡算。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