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第六章 核材料衡算

第二十条

许可证持有单位,根据各自的特点,把核设施划分成材料平衡区,按核材料分类进行衡算,每个平衡区要有完整的帐目,实行独立的材料衡算。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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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