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条独立法条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核材料许可证的申请、审查、核准、颁发和核材料的帐务衡算管理及实物保护。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核材料管制的范围,按《条例》第二条办理。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