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核材料许可证的申请、审查、核准、颁发和核材料的帐务衡算管理及实物保护。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核材料管制的范围,按《条例》第二条办理。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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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