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四条第四条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分为在役公路桥梁、在役公路隧道、在役公路重点路段、违法违规行为四个方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