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 第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条为指导各地科学准确判定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