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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