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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