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规范
第四十一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当发生约定的解除旅游合同的情形时,经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可以将旅游者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未经旅游者同意的,旅行社不得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规范
旅游行程开始前,当发生约定的解除旅游合同的情形时,经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可以将旅游者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未经旅游者同意的,旅行社不得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