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第四条独立法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